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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阳光海岸”小区污水系统“疲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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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8-28 1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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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法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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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滤材网】 |
热心滇池保护的杨邦治老人(化名)是阳光海岸小区的住户,他发现自己小区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系统不能按规划要求处理小区的生活污水并回收用于小区绿化,便向有关部门反映。8月18日,杨邦治老人收到了省环保局办公室寄来的答复函。
污水处理不达标被罚款
杨邦治2006年入往阳光海岸小区,因热心公益被推选为小区业委会的常务副主任。通过观察,他发现小区里虽然建设有污水处理站,但并没有按照小区的规划要求将处理后的污水用于景观用水。
杨邦治说,阳光海岸小区的污水不只是单纯的生活污水,还有小区西面建设的外滩1号餐厅、怡得滇池风景餐厅和睡美人餐厅3家的餐饮污水,不处理就排出去,污染是很严重的。
7月11日下午,在省环保局举行的首个“局长信访接待日”,杨邦治来到省环保局反映了阳光海岸小区开发商——云南嘉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翔公司)污染环境问题。省环保局局长王建华接访后,承诺立即派监察及监测部门进行调查,并在10天之内对此事作出答复。
接访后,省环保局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7月14日,省环保局局长、昆明市环保局及管委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便到阳光海岸小区进行现场调查。7月17日,省环境监测站的两名工作人员在阳光海岸小区的排水口分两个时段提取水样进行检验。
经调查取样核实,阳光海岸小区主要存在四个问题:小区已试运营多年,但至今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小区污水处理站出水口水质中,磷酸盐超标0.22倍,氨氮超标0.77倍;外滩1号餐厅2005年8月投入试运营后,至今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怡得滇池风景餐厅于2008年6月投入试运营,至今未办理试运营手续。
8月18日,杨邦治收到了省环保局寄来的答复函,记者在答复函上看到,针对阳光海岸小区的问题,省环保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分别作出处理:嘉翔公司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被处10万元罚款,并要求限期补办相关手续;因小区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中污染物超标,省环保局责令嘉翔公司限期整治,并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五倍罚款;外滩1号餐厅被责令停止运营并处罚款;怡得餐厅处罚款,并责令限期补办手续。
污水处理站整改遭遇资金难
据了解,为了解决阳光海岸小区的问题,8月5日,滇池旅游度假区建设局召集嘉翔公司、外滩1号餐厅、睡美人餐厅、怡得餐厅、阳光海岸业主委员会代表及阳光海岸物业服务中心召开了“关于阳光海岸小区污水不达标处理协调会议”,要求由阳光海岸物业服务中心协调各相关单位解决小区排污存在的问题。
但参加了会议的阳光海岸物业服务中心主管牛经理却告诉记者,因为阳光海岸污水处理不达标涉及前期遗留问题及多家单位,物业服务中心作为服务企业不是政府职能部门,没有权利对3家餐厅进行约束及要求整改。
据牛经理介绍,公司2006年7月1日受阳光海岸业主委员会委托接管“阳光海岸”物业服务工作,由于之前的物管服务公司“恒基物业”与业主委员会在退出阳光海岸管理问题上存在分歧,没有向业主委员会办理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及相关资料的移交、验收工作。因为没有污水处理站的相关建设资料,设施应该怎样操作和维护,人员怎样培训他们都不知道。为了保障污水处理设备的正常运转,物业中心已对污水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部分设备已经损坏,3个片区的污水不能正常排放。按照规定,修复小区排污系统应使用小区维修基金,但现在小区还没设立维修基金,物业中心只好自掏腰包进行维修,尽量维持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行。
牛经理告诉记者,目前物业中心终于获得了一些小区的规划资料,并联系到了以前建设污水处理站的厂家。经过检查,厂家确认现在的污水处理站已失去了污水处理的功能,只有排水功能,如果要将污水站修好并恢复到原有水平需要30多万元。
牛经理说,因小区没有设立公共维修基金,加之部分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现在物业中心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根本就没有资金来进行整改。
对此,包括杨邦治在内的所有业主也很着急。因为污水处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小区的污水就不能排出去,会形成倒灌。
杨邦治说,根据1996年发布的《云南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规定,阳光海岸小区建成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后,开发商就应向业主委员会办理移交手续,并按规定划拨小区建设总投资的2%作为小区公用设施的维修基金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可是小区建成和业主委员成立已经好几年了,小区的移交手续至今都还未办理。
对此事,嘉翔公司拒绝了记者采访。杨邦治说,他希望有关政府部门一定要对此事督办到底,这样不仅保护滇池,也可以解决小区住户担心污水倒灌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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